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浮橋鎮(zhèn)集成指揮中心網(wǎng)格巡查員,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網(wǎng)格巡查員9名
二、資格條件
(一)網(wǎng)格巡查員
1.太倉本地戶籍,男:20至45周歲,女:20至40周歲;
2.身體健康,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能熟練掌握智能手機操作;
4.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優(yōu)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已在港區(qū)、浮橋鎮(zhèn)范圍內工作的編外人員;
(2)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5)其他不宜進入網(wǎng)格巡查員隊伍的。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工作日9:00-17:00)。
2、報名方式: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條件者,均可至浮橋鎮(zhèn)集成指揮中心(地址:陸公路10號綜合執(zhí)法局2樓206辦公室)報名參加。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人員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xù)。
3、報名材料: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明、1寸證件照1張。
4、咨詢電話:17751215153
四、錄用方式:
1、筆試與面試:根據(jù)報名情況,由用人單位對照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組織初審,視初審結果,組織確定筆試和面試。
2、體檢和考察:根據(jù)筆試成績的百分之四十加上面試成績的百分之六十,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對體檢合格者組織考察。
3、公示和錄用: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被錄用人員待遇參照編外用工相關標準并依法繳納“五險一金”。
浮橋鎮(zhèn)集成指揮中心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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