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林甸縣教育人才引進工作方案》相關內容,結合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綜合情況,由于在考察體檢過程中,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1人,考察、體檢不合格1人,根據(jù)《林甸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工作方案》規(guī)定,“考生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影響引進問題,導致擬引進人員不足時,可適當進行遞補”,縣委組織部進行了等額遞補。經(jīng)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確定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教育)擬引進人員10名。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內可反映擬引進人員情況和問題,反映的內容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受理單位:林甸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59—3310753
受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林甸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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