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根據《河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校研[2021]1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現開展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導師”)選聘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導師崗位選聘堅持師德表現與學術水平并重,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業(yè)務素質精湛,有創(chuàng)新性成果。
二、工作要求
1. 碩士生導師按一級學科或專業(yè)學位類別開展崗位選聘;博士生導師按招生簡章的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專業(yè)學位領域開展崗位選聘。
2. 新選聘的碩士生導師一般應為1966年9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生導師一般應為1963年9月1日之后出生;校外實踐導師一般應為1972年9月1日之后出生。
3. 專業(yè)學位碩士生培養(yǎng)實行“雙導師制”,本校教師申請選聘專業(yè)學位理論導師,校外行業(yè)專家一般申請選聘專業(yè)學位實踐導師。
4.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結合學科特點和實際,分別制定不低于學校標準的創(chuàng)新性成果標準,并根據在讀研究生數和在崗導師數核定新聘導師數量,按需選聘。
5. 各培養(yǎng)單位須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第四章的選聘程序,對申請人的材料真實性、科研成果等級界定以及是否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對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違背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行為的申請人,取消本次導師選聘資格,今后5年內不受理其導師選聘申請。
三、材料說明
1. 申請人向培養(yǎng)單位提交的材料
(1)《學術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或《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以下簡稱“簡況表”,附件1、2)
(2)成果佐證材料:
a. 期刊論文須提供所發(fā)表刊物的封面、目錄、論文全文、版權頁等;在國外期刊發(fā)表的論文,如無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錄,可提交論文全文、查詢網址及查詢結果截圖;被索引收錄的論文需提供相關檢索證明;
b. 學術專著,須提供著作封面、前言、目錄、版權頁;
c. 科研項目,須提供項目批準通知和任務計劃書;
d. 科研獲獎,須提供獲獎證書;
e. 其他創(chuàng)新性成果及證明。
申請人向培養(yǎng)單位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量,由各學院根據自身選聘工作要求自行規(guī)定。
2. 培養(yǎng)單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
(1) 博士生導師申請材料
a. 簡況表紙質版、word版和加蓋學院公章的掃描件(PDF格式,用于送審)各一份;
b. 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和電子版(PDF格式,按照代表性學術論文、學術專著、科研項目、科研獲獎、其他創(chuàng)新性成果順序編頁,左側裝訂成冊,要求使用學校統(tǒng)一的封面和目錄格式,頁碼居中)(附件3);
c. 《同行評議專家基本情況表》(附件4)紙質版一式一份和電子版;(10名外單位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評議專家,其中,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或全國教育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成員不少于3人)。
(2) 碩士生導師申請材料
簡況表紙質版和word版各一份。
(3) 《XX學院申報博碩導師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5)紙質版一式一份和電子版。
3. 相關要求
(1) 所有材料限用A4紙張規(guī)格,并按要求須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公章。
(2) 申請材料不退還本人,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培養(yǎng)單位審核,未上交的佐證材料留各學院備查。
四、時間安排
各培養(yǎng)單位須按照學校的統(tǒng)一安排做好導師選聘工作,并在規(guī)定時間將有關材料報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未盡事宜請電話咨詢。
聯系人:田雨潤 電話:80789674
電子郵箱:yjspy@hebtu.edu.cn
研究生院 學位辦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2-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空白).doc
附件6-校研[14]河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校研字[2021]14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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