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法院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精神,宿豫法院計劃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復審和速錄技能篩選。具體安排如下:
一、審查內容及時間
1、報名條件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2022年8月11日(本周四) 13:30至14:00
復審內容:審查報名人員的學歷、年齡等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2、速錄技能篩選考試
考試時間:2022年8月11日(本周四) 14:30
考試內容:10分鐘音頻,語速為100字/分鐘,形式為聽打。
二、攜帶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非全日制教育學歷考生需攜帶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認證的相關信息紙質材料);
3、計算機速錄技能等級證書(上傳此件的考生)原件和復印件。
三、復審及考試地點
地點:宿遷學院。
地址:宿遷市宿城區(qū)黃河南路399號(東門)。
四、復審及考試對象
報考宿豫法院的考生。
五、注意事項
1、使用亞偉、E迅輸入法的考生,自帶專用鍵盤;其他考生使用考場配備鍵盤。
2、輸入法軟件,電腦內已經安裝,嚴禁安裝自備詞庫。
3、未接聽電話或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個人放棄。
4、考生需進行疫情防控信息線上申報完成之后(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蘇康碼、行程卡)測溫后方可進入審查場地,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
5、考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自覺服從考試過程中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6、考生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法院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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