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員身體健康,保證活動順利進行,根據《關于印發(f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fā)【2022】71號)要求,結合目前全市疫情形勢,明確如下要求。
一、不得參加人員
1.筆試前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境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2.筆試前14日內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或有軌跡交叉史的人員;3.“蘇康碼”、“行程卡”異常人員;4.尚在隨訪及醫(yī)學觀察期內的已治愈出院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5.筆試前7日內與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監(jiān)測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觸人員;6.筆試前14日內有本土社會面?zhèn)鞑ヒ咔樗诳h(市、區(qū))旅居史人員;7.筆試前未解除封控區(qū)或管控區(qū)管理的旅居史人員;8.有發(fā)熱、咳嗽等癥狀的人員;9.因疫情防控需要,其他正在接受隔離(集中、居家)或健康監(jiān)測的人員。
二、其他要求不變
調整后的《2022年南京市高淳區(qū)備案制教師招聘考生健康應試須知》見附件。
附件-2022年南京市高淳區(qū)備案制教師招聘考生健康應試須知(調整).docx
南京市高淳區(qū)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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