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高新區(qū)2024年公辦學校(園)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成績查詢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xaks.pzhl.net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缺考成績標注為“-1”,棄考成績標注為“-2”,違紀違規(guī)科目成績標注為“-4”。
二、崗位核銷情況
序號 | 單位名稱 |
崗位名稱 |
擬招聘計劃 |
調整后招聘計劃 |
1 |
西安高新第三中學 |
高中英語教師 |
1 |
0 |
三、資格復審安排
(一)參加審核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時間
1.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請應聘人員按照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附件2)準時參加。
2.資格復審遞補時間:
2024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
(三)地點
西安高新區(qū)絲路人才大市場4號樓1層大廳(錦業(yè)路與丈八四路十字西北角)
四、攜帶資料
1.登錄報名系統(http://xaks.pzhl.net)下載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簽字。
2.有效期內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學歷學位相關證明,具體為:
(1)國內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注冊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國內高校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信網注冊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外留學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崗位相關的資格證書,具體為:
(1)教師崗須提供相應學段及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須提供由本人簽字的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財務崗須提供初級會計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保健醫(yī)崗須提供醫(yī)師資格證或護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放寬條件的省級、市級(含地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師德標兵稱號或具有中小學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特級教師榮譽稱號,須提供認定證書或評審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有多段工作經歷的分段提供。報考教師崗位的須重點證明從教的起止時間、學科及學段;報考其他崗位的須重點證明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校實習期經歷不納入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范圍。
以上所述證件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概不退還,請應聘人員按順序提前整理。
五、遞補規(guī)則
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復審資格等形成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遞補人員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如出現遞補情形時,因無法及時與遞補人員取得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
六、重要提醒
1.凡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持崗位所需證件及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均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考察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yè)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的同意報考意見。無同意報考意見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考察。
4.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西安高新區(qū)2024年公辦學校(園)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方式:400-029-0206
咨詢時間: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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