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西省文物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省文物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報考單位審核地點:
1.山西博物院西南角樓三層303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qū)濱河西路北段13號。
2.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館)院本部5樓會議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qū)文廟巷22號。
3.山西省古建筑與彩塑壁畫保護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館、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管理中心)辦公樓二層207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qū)王村北街40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所有材料均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一)筆試準考證;
(二)本人身份證(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三)畢業(yè)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四)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五)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七)所報崗位要求提供的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研究方向、黨員身份等相關證件及印證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致電咨詢。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電話
山西省文物局人事教育處:0351-2027677
山西博物院:0351-8789024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館):0351-5259131
山西省古建筑與彩塑壁畫保護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館、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管理中心):0351-5266091、0351-5266090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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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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