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呂梁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11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有關要求,下一步將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資格審查的時間:
2023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
2.資格審查地點:
呂梁市衛(wèi)生學校(呂梁市離石區(qū)濱河街道濱河北中路)
二、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人數(shù)的3倍,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招聘人數(shù)與體測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xiàn)并列,所有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
(一)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5的考生,如已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資格復審時只需提供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無需提供高中學歷證明材料。已畢業(yè)的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須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并將首頁與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打印紙上。如是集體戶無法提供戶口簿首頁,只需提供首頁的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考退役軍人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退伍證和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已就業(y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離職人員須提供離職證明。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此次輔警招聘全過程。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須主動出示與報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無法提供的,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三)報考人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復審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是否退役士兵等)與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等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資格。
(四)取得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在資格復審結束后,依據(jù)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時,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五)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面試及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請隨時關注呂梁人事人才網。
聯(lián)系電話:0358-8310119
附件: 呂梁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110名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呂梁市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2日
聲明:內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