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辦法》(寧人社規(guī)發(fā)〔2020〕4號)、《彭陽縣2023年第一批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yè)實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發(fā)〔2023〕17號)精神,對自治區(qū)下達我縣購買公益性崗位名額,按文件要求,經過報名登記、資格審查、會議審定,確定117名擬上崗人員?,F公示如下:
以上擬安置的城鎮(zhèn)公益性崗位人員公示時間為2023年4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間如反映以上人員資格方面存在問題,可采取電話、寫信或來訪的方式向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彭陽縣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舉報。舉報電話(0954)7012386,7012052、7012459,接受電話舉報和來訪時間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若舉報的問題調查屬實并影響安置,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取消被舉報人的安置資格。
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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