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坐落在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文、經、法、管、農、藝術相結合,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人才培養(yǎng)體系的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創(chuàng)建于1951年,始為綏遠省高級工業(yè)學校,開啟內蒙古工程教育先河。1993年,學校更名為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實現了由單一的工科性學院向多科性大學的歷史性轉變。2003年,學校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F有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建筑學等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類別15個。有9個自治區(qū)重點學科,4個自治區(qū)重點培育學科,3個自治區(qū)優(yōu)勢特色學科?;瘜W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入選自治區(qū)“雙一流”建設學科。工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考核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學院初試、學校復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四)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五)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六)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或其他條件;
(七)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博士研究生可以通過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報名(http://zp.imut.edu.cn),系統(tǒng)全年開放,隨時報名。也可直接將簡歷和業(yè)績成果材料發(fā)送至各單位郵箱(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以線上審查方式進行,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三)面試
1.部門初試由各部門成立專家組(評委)自行組織,采用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師德素養(yǎng)、綜合管理能力、教學能力、學術水平、發(fā)展?jié)摿Γ嬖囃ㄟ^人員經部門集體研究后,報請分管校領導同意,相關材料提交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學校復試由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綜合素質。
3.面試滿分100分,評委現場打分,面試得分達到85分以上方為通過。
五、體檢和考察
(一)心理測試
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須參加內蒙古工業(yè)大學組織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體檢
1.體檢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由內蒙古工業(yè)大學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費用自理。
2.放棄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考察
1.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和用人單位組建3人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疾旃ぷ魍怀稣螛藴剩攸c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wèi)“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2.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應聘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對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等結果,經內蒙古工業(yè)大學研究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經公示后確定的擬聘人員,上報自治區(qū)人社廳辦理審批手續(xù)。
2.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愛民街49號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事處
聯系人:曹老師 戴老師
聯系電話:0471-6575701
監(jiān)督電話:0471-6575959
郵箱:rsc@imut.edu.cn
附件: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3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博士).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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